当前位置:首页> 项目申请> 政府资助> 技术攻关

Project Application

项目申请
Project Application
技术攻关
技术攻关
服务简介:

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优先主题、重点专项的关键技术攻关予以资助。

服务价格:
面议
立即咨询
  • 服务详情

一、认定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4号

◆《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中共深圳市委,深发〔2016〕7号

◆《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9〕1号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二、认定要求

(一)注册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的国家或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时间为2017年、2018年或2019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在受理结束之日仍在有效期内);

(二)采用联合申报方式,鼓励产学研用合作攻关,牵头单位2019年度营业收入不足1亿的,参与单位应有1家企业2019年度营业收入在1亿以上(含1亿元)。国内(含港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项目;

(三)申请单位应当具有良好的研发基础和条件(在深具备研发场地、设施、人员等条件)、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优秀的技术及管理团队,能提供相应的配套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不低于申请的财政资助金额;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牵头单位的全职在职人员,项目组成员总人数的50%以上须在深圳购买社会保险;

(五)联合申报应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书中填报合作单位名称并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2.合作协议中应明确申请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的研发内容分工、知识产权分配等相关内容;

3.申请牵头单位资金分配比例不少于单个合作单位的分配比例;

4.申请牵头单位可联合国内(含港澳)创新资源共同研发。深圳市外单位作为合作单位的,按深圳市财政资助资金有关管理办法执行。

(六)本项目申请实行限项制,具体要求是;

1.同一个法人单位只能牵头申请1项本批次技术攻关重点项目;

2.已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的单位和人员不得申请;

3.已承担2018、2019年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本批次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申请的项目负责人。

(七)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


三、申请时间

网上受理时间:每年6月份左右

书面材料时间:另行通知


四、受理机关: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